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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2018-5-23 09:50
正文摘要:replyreload += ',' + 220380;昨天上午,蕪湖3.28路虎燒車案受害女子家人繼續(xù)在省信訪局上訪。 本帖為紅包帖寫評論拼手氣領現(xiàn)金紅包(紅包限發(fā)帖當日領取)▼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 ... |
這是告警察不作為啊!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報警了不做為、受傷害的是老百姓、人命關天、父母把孩子養(yǎng)大多么不容易、一定要有個說法、支持父母上訪。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現(xiàn)在的警察都是為人民幣服務的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上訪是告警察不作為還是告那個奇瑞男?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看看那些香港警匪片,都是自己解決了,最后警察出場收拾殘局!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國情不一樣 外國是預防問題發(fā)生 我們是發(fā)生問題后才處理 最揪心的是 解決不了問題了 那就解決提問題的人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作為其父母,值得同情。但是維護社會穩(wěn)定最重要的執(zhí)法機構,我相信即使當時報警,公安民警也是本著雙方(原情侶)情況,給予調解處理。退一萬步說,設想公安機關如果給其行政拘留處罰,這個人極端行為,還是會走這條路,現(xiàn)在論誰對誰錯或追究責任,已經沒有任何意義,我不知道其父母現(xiàn)在這上訪行為,其目的何在?難道要公安執(zhí)法機構承認瀆職或推諉?然后給予經濟補償?如果說當地政府出于人道主義可以適當給予補助金。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可憐天下父母心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走正常途徑吧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傷心的是父母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pollser 發(fā)表于 5-23 10:28 當然是告警察不作為,要是第一次報案就重視,可能就不會有3.28慘案了吧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遺憾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共產黨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這位姑娘的悲劇給很多年輕人的交友方式敲響警鐘,1遠離垃圾人,2警察也有無能為力的時候。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所以說,結果到底怎么樣了呢?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警察,呵呵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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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知現(xiàn)在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多次報警,第一次警告吧,第二次就說明警告沒用了,這男的的還是那啥,拘留目的難道不應該看他認錯態(tài)度才放出來嗎?支持上訪! 來自: iPhone客戶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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